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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04号)、《关于印发 大连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大知联〔20201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大连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的企业、高校、科研组织、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企业、高校、科研组织、服务机构,初次认证且未获得市知识产权专项补助的。

    三、申报材料

    1.《大连市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申报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3.申报单位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等国家标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4.“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不在补助范围;

    5.贯标对申报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作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20817

       五、补助资金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企业向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申报,由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市知识产权局;

    高校、科研组织和专利代理机构向市知识产权局直接提交补助申请材料;

    3.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报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

    六、要求

    1.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区市县留存一份),统一装订;

    2.相关费用证明材料复印件盖财务专用章,其他复印件盖公章;

    3.各申报单位于824日前将区市县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送至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4.获支持项目年底提交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情况报告;

    5.建立“贯标补助微信群”。请申报单位相关人员加手机号13591797787的微信,加入后以“姓名(单位名称)”的形式修改群内的昵称。

     

    联系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尹昌庆、白爱菊

    电话:84312999-1748    84312999-1722

    邮箱:dlszscqjyycjc@163.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381707

     

    附件:附件1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申报材料.doc

          附件2 :知识产权工作联系表.doc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

    2020715